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5年內,繼承之財產已納遺產稅者,不計入遺產總額,應以該項財產在被繼承人死亡前5年內,已完納遺產稅者為限。被繼承人死亡前5年內,繼承之財產已納遺產稅者,不計入.....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9款規定免計入遺產的保險給付金額,僅限以被繼承人為被保險人,約定於其死亡時,給付其所指定受益人之人壽保險金額。如果被繼承人生前以其本人為要保人,以繼承人或其他家屬為被保險人所.....
遺產稅納稅義務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辦理申報;但由稽徵機關或其他利害關係人申請法院指定遺產管理人者,應自法院指定遺產管理人之日起6個月內辦理申報。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6條規定,遺產稅之納稅義務.....
王先生來電詢問,父親於民國108年2月1日死亡,僅遺有1筆土地,公告現值200萬元,因故未辦理遺產稅申報,父親死亡時戶籍在桃園市,繼承人現居住臺北市,請問可以就近直接到臺北國稅局辦理申報嗎?被繼承人死.....
依據財政部發布之「遺產稅跨局臨櫃申辦作業要點」,自108年12月1日起,只要符合一定條件的遺產稅案件,不受被繼承人死亡時戶籍所在地限制,納稅義務人可就近至任一國稅局所屬分局或稽徵所臨櫃辦理申報。遺產稅.....
如被繼承人往生前,其子女已先其死亡,而由多名孫子女「代位繼承」,無論人數多寡,於計算遺產淨額時,均可依法減除其扣除額。所謂「代位繼承」依民法第1140條規定,係指同法第1138條所定第一順序繼承人,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