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王小姐來電詢問:申報扶養就讀臺南某大學的妹妹,是不是可以列報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依所得稅法第17條規定,納稅義務人的子女就讀大專以上院校,每人每年教育學費扣除額以25,000元為限,不足25,0.....
臺南市陳先生來電詢問,他去(107)年就讀大學在職進修所支付的學雜費,可於今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列報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嗎?依照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3目之5規定,納稅義務人就讀大專以上院校.....
所得稅制優化方案之「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自107年度施行,民眾於108年5月申報107年度綜合所得稅時,就可以適用調整後的扣除額額度及累進稅率計算應納稅額。本次修正案綜合所得稅調高4大項扣除額額.....
納稅義務人孫子女之父母有死亡、失蹤、長期服刑或受宣告停止親權情形之一,不能扶養其子女之情事,而由納稅義務人扶養孫子女,除依所得稅法規定列報其免稅額外,得減除該孫子女之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或幼兒學前特別扣.....
財政部於107年5月2日發布解釋令,納稅義務人列報扶養孫子女,而該孫子女之父母均有因故(死亡、失蹤、長期服刑或受宣告停止親權情形)不能扶養其子女時,得依規定減除該孫子女的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或幼兒學前特.....
納稅義務人於當年度申報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之5規定,除每一申報戶每年扣除額以30萬元為限外,應先行減除所列報之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舉例說明】丁君104年度列報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