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便利國庫資金調度,掌握課稅資料及減輕納稅義務人一次負擔全年稅款的壓力,並建立納稅觀念,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所得時,應依規定之扣繳率扣取稅款,並於規定期限內向國庫繳清及向所在地稽徵機關申報扣繳憑單。扣繳義.....
受理個人或營利事業開立境外資金外匯存款專戶之銀行(下稱受理銀行)依據「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下稱資金專法)規定填報的「境外資金匯回扣繳憑單」,即日起,已可於申報期限內透過網路辦理申報。個人.....
為提升扣繳憑單申報便利性,自106年1月1日起,扣繳義務人給付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應扣繳所得,已繳清扣繳稅款者,得於代扣稅款之日起10日內採網路方式完成申報.....
扣繳制度係為即時掌握稅收,達成租稅公平及稽徵經濟目的,責成扣繳義務人之作為義務,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扣繳範圍之各類所得時,應依規定之扣繳率或扣繳辦法扣取稅款,應於每月10日前將上一月內所扣稅款向國庫繳清,.....
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所得稅法第88條所定之各類所得時,應依規定扣繳率扣取稅款,並依同法第92條規定於期限內繳納扣繳稅款並申報扣繳憑單。依所得稅法第88條及第92條規定,扣繳義務人之扣繳義務,包括扣繳稅款及.....
自104年1月1日起,非屬航運業或漁撈業之營利事業及執行業務者實際供給膳食或按月定額發給員工伙食代金,每人每月伙食費,包括加班誤餐費,在新臺幣2,400元內,免視為員工之薪資所得,其超過部分,如屬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