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君未依限辦理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以下簡稱房地合一稅)申報,除被核定補徵稅款外並處以罰鍰。甲君不服,主張因對稅法不熟,出售房屋土地時委託代書代為處理,誤認代理人已完成申報,並非刻意漏報,請免予處罰云云.....
房地合一新制實施迄今已逾2年,個人交易房地如屬新制課稅範圍,即使課稅所得為零或虧損也要在所有權移轉登記日(或房屋使用權交易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申報,以免受罰。進一步說明,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或1.....
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新制)已於105年1月1日起施行,只要是105年1月1日起買賣或交換取得(含受贈取得)或103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的房屋、土地(包括停車位),除符合免申報條.....
房地合一新制課徵範圍除房屋、土地外,個人交易「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以設定地上權方式的房屋使用權」,亦適用新制規定,應於房屋使用交易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自行申報納稅, 即使課稅所得為0或虧損,也要辦.....
張先生詢問:若在106年12月1日出售105年2月1日繼承取得之房地,而該房地係被繼承人張父於100年2月1日取得,張父加上自己持有期間超過6年,均符合辦峻戶籍登記及居住條件,該期間內無出租供營業或執.....
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或103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的房屋、土地,於105年1月1日以後出售者,除符合免申報條件外,不論有無應納稅額均應於完成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申報繳納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