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表示,在通關自動化便捷措施下,有高達8成以上的進口報單在通關時可C1通關免審免驗,致不肖業者藉此逃漏稅費。海關近期強化事後稽核的查核工作,查獲某食品大廠進口食用動物產品時,以高價低報方式規避關稅及營業稅,遭海關補稅及罰鍰近新臺幣1,300萬元,得不償失。
海關的事後稽核制度,係從已通關放行的案件中選案查核,在貨物放行翌日起6個月以書面通知被稽核人,提供與進出口貨物相關資料,實施事後稽核,若查獲違法情事,其查核範疇尚可回溯5年。
舉例說明,上述廠商於103及104年度進口多筆動物產品,經海關實施事後稽核結果,發覺被稽核人有22筆報單涉繳驗不實發票,虛報貨價,逃漏稅費,違反海關緝私條例第37條及44條規定,爰依法查核該廠商5年內另10筆進口報單,亦涉短報進口完稅價格,應追徵其所漏或沖退之稅款,將再補徵進口稅費近新臺幣270萬元。
海關自民國91年起啟動事後稽核制度,在通關便捷化措施下,查驗比率甚低,事後稽核制度益增其重要性。該署近期推動改進海關事後稽核制度,除全面性更新價格資料庫之外,也將針對不同產業別加強年度選案查核,同時著重培育人才,強化事後稽核人力配置,呼籲進口業者勿心存僥倖,應誠實申報,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