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01/08-【貨物稅】分離式冷暖氣機之室內機及室外機出廠時均應課徵貨物稅
國稅局運用營業稅進銷項資料查核營業人出售冷暖氣機有無漏報繳貨物稅情形,發現某營業人購進冷暖氣機之零組件後組裝成分離式冷暖氣之室內送風機,未依規定繳納貨物稅,經查獲依法補稅處罰。
某電機公司購進冷暖氣機之零組件組裝後,再以冷暖氣機室內機製成品銷售予國內批發及零售家電營業人,涉嫌未辦理貨物稅廠商登記及產品登記,擅自產製應稅貨物出廠,依貨物稅條例第32條規定,除補稅外並處罰鍰合計200餘萬元。
進一步表示,分離式冷暖氣機分為室外機及室內機二部分(室外機內含有風扇、冷媒壓縮機等主要零件),屬窗型冷暖氣機之範圍,是以分離式冷暖氣機室外機出廠時,對室外機課稅,室內機出廠時,對室內機課稅,二者同時出廠,則同時課稅。有產製前揭貨物之廠商,應依規定辦理貨物稅廠商登記及產品登記,如未辦理者,請儘速依貨物稅條例第19條規定補辦廠商登記及產品登記,在未經他人檢舉或稅捐稽徵機關進行調查前,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自動補報補繳應納稅款,則可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