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度綜合所得稅第1批退稅即將於110年7月30日撥入納稅義務人指定帳戶或寄發退稅憑單給納稅義務人,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提醒民眾多加留意!
第1批退稅適用對象為110年6月30日前採用網路申報、稅額試算以線上登錄或電話語音確認回復及5月10日前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以二維條碼或人工申報方式(含稅額試算服務紙本回復),且符合退稅之案件。

退稅方式有直撥退稅及一般退稅兩種,納稅義務人如採直撥退稅,國稅局會直接將退稅款撥入指定帳戶;未採直撥退稅者,則寄發退稅憑單予納稅義務人,金額不滿5,000元的小額退稅可就近向退稅憑單上所載之指定付款銀行兌領現金,其餘均須提出票據交換才能領到退稅款;第1批退稅憑單兌領期限從110年7月30日起至9月30日止,民眾如接獲退稅憑單,請儘速於兌領期限內,持憑單向指定的金融機構兌領或提出交換。

為方便納稅義務人了解個人退稅案件處理進度,提供貼心查詢服務,民眾可利用國稅局「網站首頁(https://www.ntbsa.gov.tw)政府資訊公開/業務資訊查詢/綜合所得稅/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退稅撥付狀態查詢」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