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或營利事業有意將資金匯回進行投資者,請先向戶籍所在地或登記地的國稅局(總局)提出申請,應附之文件詳如附表,經核准後應於國稅局核准文書發文之日起算1個月內,向受理銀行辦理外匯存款專戶開戶並將境外資金匯回存入該專戶,未能於期限內匯回存入者,可在期限屆滿前向國稅局申請展延1次,展延期間以1個月為限。
109/07/24-申請適用資金專法引資回臺,本(109)年8月14日前申請核准匯回資金者稅率8%
臺商如有調整投資架構及全球營運布局而匯回資金的需求,申請適用「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及「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作業辦法」,在108年8月15日至109年8月14日間申請且在核准期限內匯回存入資金者,適用稅率8%;在109年8月15日至110年8月14日間申請且在核准期限內匯回存入資金者,適用稅率10%。
個人或營利事業有意將資金匯回進行投資者,請先向戶籍所在地或登記地的國稅局(總局)提出申請,應附之文件詳如附表,經核准後應於國稅局核准文書發文之日起算1個月內,向受理銀行辦理外匯存款專戶開戶並將境外資金匯回存入該專戶,未能於期限內匯回存入者,可在期限屆滿前向國稅局申請展延1次,展延期間以1個月為限。
個人或營利事業有意將資金匯回進行投資者,請先向戶籍所在地或登記地的國稅局(總局)提出申請,應附之文件詳如附表,經核准後應於國稅局核准文書發文之日起算1個月內,向受理銀行辦理外匯存款專戶開戶並將境外資金匯回存入該專戶,未能於期限內匯回存入者,可在期限屆滿前向國稅局申請展延1次,展延期間以1個月為限。
台中智盛會計記帳士事務所-會計事務所-記帳士事務所-會計師公司登記-會計師免費稅務諮詢JFCPA
會計師事務所-會計事務所-記帳士事務所-台中會計師事務所-台中會計事務所-台中記帳士事務所-會計師設立公司-會計師公司登記-商業登記-行號登記-營業登記-設籍課稅-會計師工廠登記-台中補習班立案-會計師特許證申辦-會計師記帳報稅-會計師帳務處理-會計師稅務申報-會計師節稅規劃-公司節稅-營造業會計-營業稅-謍利事務所得稅-個人綜合所得稅-會計師免費稅務諮詢
諮詢電話:(04)2231-5999/0982-920778、LINE ID:tax33333
事務所網址:https://www.jfcpa.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