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度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下稱機關或團體)所得稅結算申報已展開,除符合下列規定之機關或團體外,請依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下稱免稅標準)規定申報並填具「108年度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及其作業組織結算申報書」於109年5月1日至6月30日止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
機關或團體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可免辦理結算申報。
1.各行業公會組織、同鄉會、同學會、宗親會、營利事業產業工會、各工會團體、各級學校學生家長會及國際獅子會、國際青年商會、國際同濟會、國際崇她社、社區發展協會、各縣市工業發展投資策進會、直轄市(縣)市政府義勇消防總隊(合於義勇消防組織編組訓練演習服勤辦法)、身心障礙福利團體(合於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63條規定)、各縣市工業區廠商協進會、公務人員協會、老人福利協進會等機關團體,無任何營業或作業組織收入(包括無銷售貨物或勞務收入),僅有會費、捐贈或基金存款利息,且財產總額或當年度收入總額未達新臺幣1億元者。

2.依法向內政部、省(市)、縣(市)政府立案登記之寺廟、宗教社會團體及宗教財團法人,無銷售貨物或勞務收入且無附屬作業組織者。

屬應辦理結算申報之機關或團體,可於網站下載108年度機關或團體及其作業組織結算申報書(網址https://www.ntbk.gov.tw,首頁/服務園地/申辦書表/書表及範例下載/10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書格式);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請儘量採用網路辦理結算申報,申報軟體請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tax.nat.gov.tw)下載使用。

符合應辦理結算申報之機關或團體請注意結算申報期間,以免因未辦理結算申報,致無法適用免稅標準之免稅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