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貨物稅條例規定橡膠輪胎、水泥、飲料品、平板玻璃、油氣類及電器類之貨物稅納稅義務人,於完稅後,得利用「關港貿單一窗口」線上查詢貨物稅完稅照資料,免依貨物稅機徵規則第56條第1項規定向海關請領完稅照。納稅義務人有紙本完稅照需求者,得自行利用「關港貿單一窗口」線上下載列印或向海關臨櫃領取。完稅照得以白色紙本印製,不受貨物稅機徵規則第21條第1款規定用藍色印製之限制。
配合進口貨物稅完稅照電子化作業,依稅捐稽徵法及貨物稅相關法令規定應檢附之進口貨物稅完稅照,於相關文件載明完稅照字軌號碼者,免付紙本完稅照;另依其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主管法令規定應檢附之進口貨物完稅照,倘經海關將完稅照資料以電子傳輸方式連線需要機關者,得以該電子資料代替紙本完稅照。

進口貨物稅完稅照電子化作業可節省徵納雙方作業成本,亦有助提升整體服務品質及行政效能,並兼具節能減碳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