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義務人今(108)年5月申報107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退稅案件,第1批退稅包含網路申報、稅額試算線上確認、電話語音確認及5月10日前向戶籍地所在地國稅局之分局、稽徵所完成申報之二維條碼、人工申報退稅或遞送稅額試算退稅確認申報書之案件,將於108年7月31日辦理退稅。
中部中區5縣市107年度綜合所得稅第1批退稅,共67萬7千餘件,將依納稅義務人申報時所填寫存款帳戶辦理轉帳劃撥退稅,申報時未提供存款帳戶者,該局則開立退稅憑單通知納稅義務人領取退稅款。本批退稅憑單兌領期間為108年7月31日至108年9月30日,受退稅人可於期間內前往金融機構辦理提兌。
為便利納稅義務人瞭解個人退稅案件處理進度,自108年7月31日起於「官網首頁(https://www.ntbca.gov.tw) /公告訊息 /公告專區/直撥退稅日程公告/綜合所得稅/線上查詢退稅資料」專區,提供107年度綜合所得稅退稅查詢服務。
為使納稅義務人能安全又便利的收到退稅款,籲請納稅義務人於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一併申請以本人、配偶或申報扶養親屬於各金融機構及郵政機構之存款帳戶辦理轉帳退稅,國稅局會將退稅款直接撥入申報時指定的存款帳戶,可儘快取得退稅款,亦可節省持退稅憑單親向金融機構領取退稅款往來奔波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