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第1批退稅案件,將於108年7月31日開始辦理,統計符合第1批退稅案件約計110萬餘件,退稅總金額162億3仟萬餘元。
107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各批退稅時程,第1批退稅日期為108年7月31日、第2批108年10月31日、第3批109年1月20日;第1批退稅案件適用條件如下:
(一)108年5月31日前採用「網路申報」及利用「線上登錄」或「電話語音」確認回復稅額試算者。
(二)108年5月10日以前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以二維條碼、人工申報及稅額試算「書面確認」回復者。

納稅義務人申報時採直撥轉帳退稅者,退稅款將於108年7月31日直接撥入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款帳戶,未留退稅存款帳戶者,將以寄發退稅憑單方式退稅,退稅憑單兌領期間自108年7月31日至108年9月30日止,收到退稅憑單的民眾可在兌領期間內持退稅憑單前往指定金融機構辦理提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