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技藝自力營生之執行業務者或補習班、幼兒園、養護療養院所之其他所得者,其負責人於5月份辦理執行業務所得申報時,除以紙本方式申報外,可使用「執行業務暨其他所得者電子申報系統」軟體辦理網路申報,享受「少走馬路,多用網路」的好處。

使用上開電子申報報稅軟體前,請先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tax.nat.gov.tw)申請報稅密碼,輸入執行業務暨其他所得者扣繳單位統一編號及其代表人(負責人)身分證統一編號後,依序鍵入相關資料,即可完成密碼申請,並下載安裝執行業務暨其他所得者電子申報報稅程式。


業者如屬申報查帳案件,請依規定完成登錄基本資料、損益計算表、收入明細表、財產目錄等相關表格欄位;如係依財政部頒訂之年度稽徵機關核算業務收入及費用標準核定所得者,除登錄基本資料外,僅須將收入明細表及盈餘分配表登錄後,即可上傳申報資料;107年度申報系統除提供檔案匯入功能外,相關附件亦可上傳申報。


特別提醒,執行業務所得者及其他所得者應避免個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漏報執行業務所得或其他所得、重複扣除執行業務必要成本及費用、醫師業者漏報部分負擔收入及掛號費收入,或列報獨資負責人薪資支出及伙食費等(詳附表:常見報稅錯誤態樣及應注意事項)。


特別呼籲,執行業務者及經營補習班、幼兒園及養護療養院所者不論以人工申報或網路申報收支報告表,負責人及合夥人仍須將盈餘分配數併同綜合所得稅申報,並應特別注意有無重複扣除成本及費用及列報獨資負責人薪資支出與伙食費,以免漏報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