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02/25-【個人綜合所得稅】107年個人綜所稅扣除額修法內容

所得稅制優化方案之「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自107年度施行,民眾於108年5月申報107年度綜合所得稅時,就可以適用調整後的扣除額額度及累進稅率計算應納稅額。本次修正案綜合所得稅調高4大項扣除額額.....

108年02月25日
108/02/19-【綜所稅】申請107年度綜合所得稅之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分開提供者,申請期間自108年2月 15日起至同年3月15日止。

每年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國稅局都會提供民眾查調各該年度綜合所得稅之所得及扣除額資料供民眾報稅參考,除提供納稅義務人本人的資料外,原則上也會併同提供配偶及符合規定的受扶養親屬之所得(含各類所得等憑單及由.....

108年02月19日
108/02/18-107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調高為17.1萬元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自106年12月28日施行,依據該法第4條規定,納稅者為維持自己及受扶養親屬享有符合人性尊嚴之基本生活所需費用,不得加以課稅,而所稱不得加以課稅之費用,係指納稅者按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當年.....

108年02月18日
108/02/14-107年度個人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分開提供暨稅額試算服務措施之申請作業,自108年2月15日起開始受理了!

107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個人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分開提供」及「稅額試算服務措施」申請作業,自108年2月15日起開始受理至108年3月15日止,有此需求的民眾可透過網際網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

108年02月14日
108/02/13-107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調高為17.1萬元!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下稱納保法)自106年12月28日正式上路,為使納稅者及受扶養親屬享有符合人性尊嚴之基本生活,納保法第4條明定納稅者享有基本生活所需費用不受課稅之權利,財政部於107年12月22日公.....

108年02月13日
108/02/13-106年度綜合所得稅退稅憑單最後兌領期限至108年3月20日止,請儘速兌領!

106年度綜合所得稅退稅憑單的兌領有效期限即將在108年3月20日截止,提醒尚未兌領的民眾儘速在兌領期限內向臺灣銀行各分行兌領現金,或存入金融機構或郵局帳戶交換兌領。國稅局已在108年1月18日前完成.....

108年0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