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課稅新制已於105年1月1日實施,新制下個人交易房地,以交易時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成本及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而支付之費用後之餘額為交易所得,餘額如為負數,即為交易損失。個人在上開交易日後3年內交.....
適用房地合一(新制)課稅之個人買賣自住房地,如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已於該房地辦竣戶籍登記並居住,且出售前1年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無論是先買後賣,或是先賣後買,出售舊房地與重購新房地的時間.....
105/01/18-【房地合一】個人出售房屋、土地,適用房地合一稅應如期申報,免遭逾期或漏報,構成違章補稅並罰鍰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以下簡稱新制)自105年1月1日起施行,個人在105年1月1日以.....
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已於105年1月1日起正式上路。個人在105年1月1日以後交易之房屋、土地,如在103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或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者,應依房地合一規定計算房屋.....
自105年1月1日起,個人有交易下列房屋(不包括依農業發展條例申請興建的農舍)、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之土地(以下合稱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應按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申報所得稅。 一、1.....
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105年1月1日正式上路,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要在所有權移轉登記或房屋使用權完成交易的次日起算30天內申報並繳納所得稅。 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計算=成交價額-房屋、土地取得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