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民法第12條及民法總則施行法第3條之1規定,自112年1月1日起,成年年齡由20歲下修為18歲。民國(下同)94年出生者於112年滿18歲,今(113)年辦理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就可選擇.....
納稅義務人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扶養其他親屬或家屬免稅額,係以納稅義務人對特定親屬或家屬盡其法定扶養義務,具備家長家屬關係且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而同居一家,確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始符合列報扶養減.....
離婚夫妻如欲申報扶養未滿20歲或滿20歲以上而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之子女免稅額者,雙方應先進行協議,如未能協議或協議不成,致發生重複申報之情形,則由離婚後實際扶養之一方列報。【舉例說明】甲.....
納稅義務人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虛列死亡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免稅額及扣除額,經國稅局查獲,除剔除補稅外,應依所得稅法第110條規定,按所漏稅額處1倍罰鍰。【舉例說明】甲君配偶乙君已於101年度死亡,其於.....
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應注意列報受扶養親屬於結算申報年度中是否生存,以免遭補稅處罰。【舉例說明】納稅義務人A君於103年5月份辦理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列報扶養已於101年12月間死亡之.....
離婚者關於當年度扶養子女免稅額,得協議由一方申報,未經協議者,由離婚後實際扶養之一方申報。【舉例說明】納稅義務人甲君辦理10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子女免稅額,國稅局以其子女之監護權歸屬前妻乙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