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01/14-【綜所稅-租賃所得】個人將租金債權讓與第三人時仍應申報租賃所得韋小姐來電詢問:將高雄房屋之租金債權讓與其兄,由其兄收取租金,是否仍應列報該筆租金所得?個人出租財產收取之租金應屬租賃.....
多層次傳銷事業之個人參加人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自105年度起,全年進貨累積金額在77,000元以下者,免按建議價格計算銷售額核計個人營利所得;而全年進貨金額超過77,000元者,就其超過部分,依規定除.....
債權人因訴訟上和解而受領和解金,如屬填補其所受損害部分,係屬損害賠償性質,可免納所得稅;其非屬填補債權人所受損害而為利益填補,核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10類規定之其他所得,應依法課徵所得稅。【舉例.....
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購買以設定地上權方式之房屋使用權,並於課稅年度在該地址辦竣戶籍登記,且該房屋供自用住宅使用而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者,其以該使用權向金融機構借款所支付之利息,比照所得.....
離婚夫妻如欲申報扶養未滿20歲或滿20歲以上而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之子女免稅額者,雙方應先進行協議,如未能協議或協議不成,致發生重複申報之情形,則由離婚後實際扶養之一方列報。【舉例說明】甲.....
免稅額:每人每年85,000 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直系尊親屬年滿70歲127,500標準扣除額及列舉扣除額,二者擇一有利申報: 標準扣除額【單身】90,000、【已婚】180,000 列舉扣除額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