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03/19-【發票兌獎】財政部修正發布「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3條之1

財政部配合無實體電子發票增開專屬獎項之獎別及獎金,於今(19)日修正發布「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3條之1,增訂無實體電子發票專屬獎百萬獎之獎別,組數1組至20組,並增加仟元獎組數上限至8千組。

財政部說明,本次修正主要係為增加誘因,以提高消費者使用載具索取無實體電子發票之意願,俾落實無紙化及節能減碳政策。

財政部提醒民眾現行每張中獎統一發票按其中獎獎別僅能領取1個獎金,無實體電子發票同時依統一發票給獎辦法辦法第3條及第3條之1中獎者,以領取1個獎金為限。

財政部表示,今(104)年3月25日開獎之1-2月份期之統一發票,即可適用本次修正無實體電子發票專屬獎項之規定,因此該部提醒民眾,只要購物消費時多使用載具索取無實體電子發票,且開獎前不向營業人索取紙本電子發票,即能提高中獎機會!

財政部最後表示,如有查詢本次修正內容需要,可於財政部賦稅署網站(http://www.dot.gov.tw),點選「便民服務\法律與法規命令全文檢索\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相關法規\統一發票給獎辦法)」項下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