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及繳納稅款期間自110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此外,已有營利事業到稽徵機關索取繳款書,該所呼籲,請營利事業多使用條碼繳款書繳納暫繳稅款,除可免去舟車勞頓之苦還可降低人工填寫繳款書的錯誤。
營利事業若欲以現金繳納暫繳稅款者,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https://www.etax.nat.gov.tw)點選「自繳繳款書三段式條碼列印」列印附條碼之繳款書,也可透過營利事業所得稅電子暫繳申報系統直接列印繳款書,至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繳納(郵局不代收)。若稅額在3萬元以下者,在繳款期限內,還可以到統一、全家、萊爾富及來來(OK)等4家便利商店繳納稅款。 該所特別提醒:繳款書印製後,請檢查條碼的清晰度,並請核對各項填報資料,如有不符,請重新登錄正確資料後再列印,不得直接於繳款書上修改,以避免納稅資料與條碼讀取內容不符,致生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