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於醫事人員致力於國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工作,財政部公告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為具有執業登記之醫事人員,其10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納期限可展延至今(110)年8月2日止,該局提醒尚未申報之醫事人員儘速辦理結算申報。
醫事人員如未能於今年6月30日前完成10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因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及稅額試算服務線上登錄回復系統已於今年6月30日午夜12時停止對外開放,請於今年8月2日前檢附執業執照,無須事先申請,就近至任一國稅局所轄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辦理網路申報、人工申報或稅額試算服務回復確認(含退稅及不繳不退案件);如有應行檢送之其他證明文件及單據資料,請於今年8月12日前逕送(寄)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或就近至任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代收。

醫事人員延長申報繳稅方式僅限「委託取款轉帳繳稅」及「現金或票據繳稅」,退稅案件則有「直撥退稅」及「退稅憑單」,請多加利用帳戶轉帳退稅;該局提醒,使用「現金或票據繳稅」者,網路申報案件請至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或便利商店(限3萬元以下)繳納,人工申報或稅額試算案件,請持國稅局已加蓋展延章之繳款書至金融機構繳納(郵局不代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