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影響,109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納期限由原110年5月1日至5月31日,展延至110年6月30日,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呼籲民眾防疫期間請多利用網路申報及線上繳稅服務,盡量避免臨櫃辦理或出門繳納稅款,以減少群聚的感染風險。
為方便納稅義務人利用網路申報線上繳納109年度結算申報所得稅,彙整線上繳稅方式如下(詳附表):
至於民眾係使用稅額試算辦理結算申報者,如為退稅或不繳不退案件,可多利用線上或電話語音確認;如有應繳納稅額者,請持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QR Code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線上繳納,或以行動裝置應用程式(APP)逕行掃描QR Code繳納,避免臨櫃繳納或超商繳納,以減少染疫風險,如果無法採線上方式繳納,出門前請一定要做好防疫措施。

符合財政部110年5月7日台財稅字第11004563330號令接受隔離治療、居家(集中)隔離、居家(集中)檢疫之適用對象,於110年6月30日仍接受隔離治療者,其申報繳納期限自隔離治療結束之次日起展延20日,無須事前提出申請,惟應於展延期限內檢具主管機關掣發之隔離治療通知書、隔離通知書或檢疫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向該管稅捐稽徵機關申報並繳納稅款,如無法於規定繳納期間內完納稅捐者,得依規定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款。
該局呼籲,疫情尚未結束,請納稅義務人多利用線上繳稅,免出門安全又便利。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