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受梅雨滯留鋒面帶來短時強降雨及豪雨影響,釀成部分地區市民財產遭受損失,請民眾務必先拍照保存證據,並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檢附損失清單及證明文件(如受災財物照片、原始取得憑證、保險公司鑑價損失資料或受損財物修復取得之統一發票或收據),向當地國稅局報備災害損失,即可於損害發生年度申報以減免稅捐。
因應全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第三級警戒,為避免群聚,請民眾多多利用網路或郵寄申辦,有關國稅災害損失減免、稅捐延期或分期繳納及應檢附文件資訊,已彙整置放於該局網站「災害損失報備專區」(https://www.ntbk.gov.tw/首頁/主題專區/稅務專區/稅務行政類/災害損失報備專區),民眾可至該專區查詢,或利用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服務 (https://www.etax.nat.gov.tw/首頁/線上服務/線上申辦/稅務線上申辦/綜所稅)申請災害損失勘查或以行動裝置掃描QR Code均可申請。

災害損失報備專區QR 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