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期即將到來,因應去年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財政部訂有多項租稅優惠措施,該局特別整理相關修訂重點,提醒營利事業申報時多加留意:
一、 給付防疫隔離或照顧假之員工薪資加倍減除
營利事業因不可歸責於雇主而給付經衛生主管機關認定屬防疫隔離假或防疫照顧假之員工請假期間薪資,得以給付薪資金額之200%,自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並應同時填報於損益及稅額計算表第133欄及租稅減免附冊第A31頁。

二、 因受疫情影響領取之各項補助款免稅
營利事業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傳染病防治法第53條或其他有關法律規定,自政府領取之補貼、補助、津貼、獎勵及補償,免納所得稅,亦無須納入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計算,惟仍應將該金額列入取得年度之免稅收入,並於稅務上自行依法調整減除。
三、 營收驟減,擴大書審純益率打八折
適用擴大書審申報之營利事業,若109年度全年營業收入淨額較前一年度減少達30%以上,無須事先申請,即得按擴大書面審核實施要點之純益率標準80%計算全年所得額。

相關申報書電子檔案已放置該局網站(https://www.ntbna.gov.tw)「分稅導覽\營所稅\書表下載」,營利事業可自行下載運用,另為落實節能減碳及避免疫情期間群聚感染風險,請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tax.nat.gov.tw)下載申報軟體,以網際網路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省時、便利又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