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於今(110)年4月24日起以掛號寄發稅額試算通知書或以郵簡通知。收到通知書或郵簡通知而利用憑證或行動電話認證下載稅額試算通知書的納稅義務人,如核對該通知書所載內容無誤並同意作為109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資料,只要於今年5月31日前,繳稅案件完成繳稅,退稅或不繳不退案件以書面、電話語音、網路等回復確認後,就算完成申報。
稅額試算案件多元繳稅方式及回復確認管道如下:
一、繳稅案件:除了可以現金或票據、信用卡及轉帳繳稅外,還可利用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業者APP,掃描通知書上QR-Code以信用卡或晶片金融卡轉帳繳納稅款。另沿用上年度本人帳戶完成繳(退)稅者,只要掃描繳稅取款委託書上所載QR-Code即可輕鬆完成繳稅。
二、退稅案件及不繳不退案件:除了以書面回復、或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線上登錄回復外,沿用上年度本人帳戶完成繳(退)稅者,可透過行動裝置掃描申報書上所載QR-Code回復確認,亦可透過免付費電話語音(0800-000321)回復確認。
如果不同意試算內容,例如欲增加扶養親屬或改採列舉扣除額等資料,可利用憑證、行動電話認證或稅額試算通知書上所載「查詢碼」並搭配本人之「身分證統一編號+109年12月31日戶口名簿所載之戶號」及出生年月日,於5月31日前透過綜合所得稅電子申報繳稅系統下載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另行辦理結算申報。
民眾如果想知道是否適用稅額試算服務,除可透過各地區國稅局詢問外,亦可自即日起至5月31日前到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tax.nat.gov.tw)線上查詢或撥打0800-000-321免付費服務電話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