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近期房地產市場升溫,部分地區有不當炒作影響房地產價格情形,行政院109年12月3日第3729次院會通過「健全房地產市場方案」,由相關部會就主管業務盤點各項可行調控措施,分短、中、長期循序漸進推動,並配合房地產交易情形調整因應。財政部採行措施如下:
(一)房屋稅部分
1.為防杜所有權人藉由將房屋分割為小坪數,規避房屋稅負,刻研議修正「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1項第9款規定,擬增訂自然人適用條件及排除法人適用。
2.至研議調高囤房者房屋稅稅率部分,因需通盤考量各地方發展差異,與其對租屋成本及住宅房屋供需可能產生之影響等相關層面審慎研析,將於適當時機推動。
(二)所得稅部分
1.啟動「個人不動產相關所得專案查核作業計畫」、「營利事業不動產交易所得稅專案查核作業計畫」及「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下稱資金專法)自由運用資金購置不動產及相關受益證券之查核作業計畫」3大查核計畫,由各地區國稅局就成屋與預售屋交易、個人透過成立營利事業規避不動產所得稅負、營利事業短期炒作不動產、適用資金專法案件自由運用資金情形加強查核,並強化查核技術及課稅資料蒐集,以維護租稅公平。
2.修正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及第18條,將個人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課稅,以防杜利用股權交易免稅規避不動產交易所得稅負。
房地產市場健全發展關乎民眾居住權利,相關價格之合理化,有賴政府相關部會通力合作,從需求面、供給面及制度面等三管齊下,方有助目標之達成。為此,財政部將持續關注房地產市場動態,倘為抑制房地產市場短期炒作,而有進一步提供其他租稅工具之必要,考量房屋稅調整影響層面較廣,該部將優先檢討房地合一所得稅制,相關改革計畫將配合行政院健全房地產市場方案,通盤審慎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