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與英國稅務及海關總署(HMRC)洽商,雙方就依「駐英國台北代表處與駐台北英國貿易文化辦事處避免所得稅及財產交易所得稅雙重課稅及防杜逃稅協定」第26條(資訊交換)規定,執行稅務用途金融帳戶(CRS)資訊自動交換具有共識,預訂於今年9月進行首次交換。
與HMRC溝通CRS資訊自動交換合作已持續相當時日,雙方均認同應促進國際稅務資訊透明並樂見此項合作,刻以能於今年9月進行首次自動交換為前提,積極磋商,就相關細節做最後確認。
HMRC官網已公告將臺灣列入其CRS資訊自動交換應申報國名單。財政部將於相關細節確認後,儘速依據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第25條第3項規定公告,將英國列入我國CRS資訊自動交換之應申報國名單,即我國境內之金融機構今年6月應新增申報屬英國稅務居住者持有或控制之金融帳戶資訊。財政部籲請金融機構提早準備申報資料,以於今年6月底前,依該辦法第50條及第51條規定,完成申報屬日本、澳大利亞及英國稅務居住者持有或控制之金融帳戶資訊。
HMRC發布應申報國名單參考網頁:https://www.gov.uk/hmrc-internal-manuals/international-exchange-of-information/ieim40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