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簡便營利事業及機關團體退稅作業,及避免小額退稅案件耗費徵納雙方成本,提供多元退稅管道,營利事業及機關團體只要利用存款帳戶直接劃撥退稅,不會扣除轉帳手續費。
營利事業或機關團體尚未申請採用金融機構存款帳戶直撥退稅者,除可在每年5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填寫「營利事業所得稅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欄位,亦可隨時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下載「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使用、異動、取消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申請書表辦理,而且這項措施只需填寫一次,不必逐年申請,退稅款會在退稅當日直接撥入指定存款帳戶,除可儘快取得退稅款外,亦可免除持退稅支票向金融機構兌領等待時間,既安全便利,又可免往返奔波,省時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