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區國稅局將於109年7月31日同步辦理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第2批退稅作業,該局所轄退稅件數達12萬餘件,退稅金額為28.8億餘元。
除經交查有異常之案件外,本批次退稅案件為6月2日至6月30日以網路申報、稅額試算服務透過線上及電話語音確認之退稅案件。

其中,選擇「存款帳戶劃撥退稅」是最安全且快速的方式,退稅款在109年7月31日當日即可直接撥入納稅義務人指定之存款帳戶。惟該局本批退稅案件仍有近4.4%的民眾未採用直接劃撥退稅方式,而是選擇由國稅局寄發退稅憑單,再持憑單至金融機構辦理託收或提兌,耗時又費力。

為縮短納稅義務人領取退稅款的時間,建議提供存款帳戶供稽徵機關辦理轉帳退稅,除退稅款可早日入帳外,更不必擔心退稅憑單遺失、忘記兌領或遭郵寄招領情事,同時可免去往返金融機構提兌的時間,一舉數得,好處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