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第2批退稅日期為109年7月31日,該局符合第2批退稅案件約計29萬餘件,退稅總金額達42億餘元。
符合第2批退稅案件為109年6月2日至同年6月30日採用「網路申報」或稅額試算採「線上登錄」、「電話語音」回復確認之案件。
納稅人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採直撥轉帳退稅者,退稅款將於109年7月31日直接撥入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款帳戶;採現金退稅者,國稅局將寄發退稅憑單,納稅人可於109年9月30日前持退稅憑單向指定金融機構兌領。
納稅人選擇快速、安全又方便的直撥轉帳退稅,除可節省前往銀行兌領時間,且毋須煩惱退稅憑單遺失、逾期未兌領情形,並可於退稅當日即收到退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