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人申報遺產稅時,常因不清楚被繼承人所遺留的財產明細,為免漏報而需要四處奔波查詢相關資料。為免除納稅人奔波之累並提升便民服務,109年7月1日起,稽徵機關提供「單一窗口」受理查詢被繼承人金融遺產之服務,民眾只要臨櫃向各地區國稅局或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提出申請,國稅局受理後,將申請資料轉給6大金融單位(詳附表之金融單位及提供金融遺產內容),該等單位就會將查詢結果直接回復申請人。
民眾在國稅局全功能櫃檯查詢被繼承人「遺產稅財產資料參考清單」時,可同時查詢被繼承人死亡時之存款、基金、上市(櫃)與興櫃有價證券、短期票券、人身保險、期貨、保管箱、銀行貸款及信用卡債務等金融遺產,只要填寫1份申請書,勾選相關查詢單位,即可在國稅局「一站式」完成申請,再由各受理查詢單位將查詢結果直接回復申請人,不僅可以省去逐一向6大金融單位申請之不便,而且首次查詢皆免收任何手續費,縮短查詢時間及節省查詢費用,省時又省錢。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被繼承人死亡時遺有財產者,納稅義務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辦理遺產稅申報,如有正當理由不能如期申報者,可於申報期限屆滿前,以書面申請延期,延長期限以3個月為限,納稅義務人不得以未接獲查詢之金融單位通知,而免除申報義務或延長申報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