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第一批退稅,將於109年6月30日退稅!申報時如有提供存款帳號者,稅款會在當天直接撥入指定帳戶,其餘將於同日寄出退稅憑單,請納稅義務人特別留意。
符合本批退稅資格者為109年6月1日前採用網路申報(含稅額試算服務線上登錄或電話語音回復),及同年5月11日前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報之人工、二維條碼退稅案件(含稅額試算服務紙本回復)。
接獲退稅憑單的民眾,本批退稅憑單兌領期限從109年6月30日起至同年8月31日止,請民眾務必儘速於兌領期限內,持向指定的金融機構兌領或提出交換。若退稅金額未滿5千元者,可向憑單上指定的付款銀行兌領現金,其餘均須提出票據交換才能領到退稅款。
採用轉帳退稅相較於領取退稅憑單,可以更安全快速的收到退稅款。據該局統計,目前已有超過95%的納稅義務人採用便捷又安全的轉帳退稅,因此特別呼籲尚未辦理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民眾,如有退稅款務必記得採用便捷又安全的轉帳退稅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