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1-2月期統一發票已於109年3月25日開獎,屬臺北市營業人開立之統一發票中,有4張中1,000萬元特別獎、4張中200萬元特獎及9張中100萬元雲端發票專屬獎。
本期臺北市營業人開立之統一發票有17張中100萬元以上之大獎,其中雲端發票就占了9張。為鼓勵民眾使用載具儲存雲端發票,自109年1-2月起,雲端發票500元專屬獎由40萬組增至50萬組,加上現行之15組100萬元獎及15,000組2千元獎,每期總獎金高達2億9,500萬元。民眾消費時只要持載具(如手機條碼、悠遊卡、一卡通或信用卡等),「嗶一下」不列印出紙本發票,除可在每單月25日統一發票開獎時對一般獎項外,還多了一次「雲端發票專屬獎」的中獎機會,中獎機率大大提升。此外,財政部推動統一發票兌獎多元服務措施,如民眾下載「統一發票兌獎」APP並設定領獎匯款帳戶,中獎就可享受免貼印花稅票及24小時兌領獎之服務,可謂一舉數得。
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7條之1規定,境外電商銷售電子勞務予境內自然人應開立雲端發票交付消費者,財政部爰以消費者向境外電商註冊登記留存的電子郵件信箱作為儲存雲端發票之載具。為保護消費者兌獎權利,大部分境外電商已依規定開立雲端發票,本期Apple、 Google、Uber及Uber Eats等境外電商開立之雲端發票,亦中100萬元以上之大獎。消費者持有境外電商開立之雲端發票幸運中獎時,如已將境外電商電子郵件信箱載具歸戶至手機條碼者,可下載使用「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兌領中獎獎金;倘未進行歸戶者,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將會寄送中獎通知信至消費者電子信箱,可點選該信之連結,平台將發送一次性密碼至消費者電子信箱,請消費者於48小時內持該密碼於四大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多媒體服務機列印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於領獎期限內至兌獎據點領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