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繳義務人給付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統稱非居住者),有所得稅法第88條規定之各類所得,且已繳清扣繳稅款者,建議扣繳義務人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tax.nat.gov.tw)下載安裝「各類所得憑單資料電子申報系統」軟體,於給付日起10日內,透過網際網路辦理扣繳憑單申報,以提升申報便利性並節省寶貴時間;惟逾期申報案件不適用網路申報,仍須以人工或媒體申報。
相關網路申報細節可參考該網站提供之「使用者手冊」或「常見問題」,如有申報軟體操作問題,請電0809-085-188向服務人員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