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06/14-【公司登記】公司經理人及職稱經理人如何區分?其職掌權限為何?

公司經理人係依公司法第29條第1項第3款規定委任之,得依章程規定設置經理人,經理人有二人以上時,其職稱由公司自行決定,公司法無強制之規定。又同法第31條規定,「經理人之職權,除章程規定外,並得依契約之訂定。經理人在公司章程或契約規定授權範圍內,有為公司管理事務及簽名之權」。惟經理人與公司間係屬委任關係,並不以登記為生效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