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活絡中華民國國際債券市場,財政部核釋外國發行人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外幣計價國際債券管理規則」第4條之1規定,在中華民國境內募集與發行僅銷售予專業投資人之資產基礎租賃型(Ijarah)及資產基礎代理型(Wakalah)伊斯蘭固定收益證券(下稱Sukuk),該等證券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定其經濟實質與普通債券相同,屬國際債券範疇,其收益分配之給付結算與計算方式,準用債券利息之相關規範。

按證券交易稅條例第2條之1第1項規定,為活絡債券市場,協助企業籌資及促進資本市場發展,99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暫停徵公司債及金融債券之證券交易稅。鑑於國際間金融監理機構及國際債券市場將Sukuk視為債券,爰按其發起人為外國企業或外國政府,歸類為外幣計價之公司債及外國政府公債,明確規範買賣Sukuk證券交易稅徵免,比照證券交易稅條例第2條之1第1項規定,至115年12月31日止暫停徵證券交易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