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義務人或其受任人到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tax.nat.gov.tw)下載遺產稅及贈與稅電子申辦系統,就可以採網路申報,不受時間及地點限制,請多加利用。
繼承人等辦竣被繼人死亡登記2至3週後,只要使用自然人憑證、已申辦「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之健保卡或金融憑證,透過電子申辦系統就可查詢被繼承人財產參考資料,再依財產參考資料併同他財產以網路申報遺產稅,而最遲應在被繼承人死亡之日6個月內(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6條規定延長申報期限者為9個月內)查詢下載。
以網路申報遺產稅或贈與稅,應於申報資料上傳成功之翌日起10日內,檢送申報書及相關證明文件至被繼承人或贈與人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或稽徵所,代理申報之案件請一併檢附委任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