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及貫徹北區好厝邊、服務零距離之理念,選任29位具稅務、會計或法律專業之納稅者權利保護官(以下簡稱納保官),指派在轄內各服務單位,民眾遇到國稅法令適用疑義、稅捐爭議、申訴陳情或行政救濟諮詢情形,可以找納保官協助,保障自己的權益。
民眾除利用電話、網路或書面向所屬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提出納稅者權利保護申請外,也可以至合作建置視訊網絡之56個機關,以視訊與國稅局納保官面談。此項納保視訊為該局首創之服務措施,已嘉惠許多偏遠民眾,免除親赴國稅局之辛勞,省時又省錢。

【舉例說明】一繼承人甲君申報配偶遺產稅案件,經國稅局通知其漏未申報配偶生前部分保單,被核定補稅及處罰,於是向納保官尋求協助。因其委託之代理人住在高雄,該代理人接獲通知就近至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請該局納保官協助,就近與納保官進行視訊,在納保官了解案情後,詳細向其說明稅法相關規定,並協助其補提示有利事證資料,最後甲君獲得減輕罰鍰倍數。

民眾可至網站(https://www.ntbna.gov.tw)主題專區>行政專區>納保者權利保護專區,查詢納保官的姓名、聯絡方式、視訊作業及納保法等相關規定,也可瀏覽該局自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上路以來處理之納保小故事,增加對納保官功能及定位之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