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為達節能減碳、綠色消費及改善空汙的政策目標,增訂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規定,民眾自108年6月15日起至110年6月14日止,購買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1級或第2級之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非供銷售且未退貨或換貨者,可在購買日次日起算6個月內,透過紙本申請或線上申請等2種方式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稅額,並可選擇使用直撥退稅或郵寄退稅支票領款,每臺最高可領新臺幣2,000元。貨物稅條例第11之1施行至今108年10月6日止,全國受理件數已超過47萬臺,核退金額超過7億8千萬元,申請情形相當踴躍,且自108年8月5日起,為更方便民眾以網路申請,其相關附件紙本免再補寄,直接就可以上傳至網路。

紙本申請需郵寄或臨櫃至任一國稅局申辦,但線上申請民眾只要先準備好憑證(例如:個人的自然人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營利事業工商憑證、組織及團體憑證)、購買憑證、電器產品資訊及金融機構存款帳戶等,再按照以下5步驟操作,經國稅局審核後,就可免出門,退稅款輕鬆入袋!
步驟1:連線到財政部稅務入口網「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專區,使用憑證登錄申請。
步驟2:選擇退稅方式,並填寫通訊地址。
步驟3:填寫購買憑證(統一發票或收據)資訊。
步驟4:填寫產品資訊。
步驟5:取得紙本發票或收據者,直接夾帶該憑證影像檔案上傳,按下「申請退稅」,即完成申請;取得雲端發票或電子發票證明聯者,直接按下「申請退稅」,即完成申請。
該局特別提醒,使用線上申辦夾帶的附件檔案大小不能超過4MB,附檔名需為常見的影像或文件檔案格式為doc、docx、xls、xlsx、odt、ods、pdf、jpg、png、tif及gif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