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常接獲民眾詢問,檢舉納稅義務人逃漏稅,可以領到多少檢舉獎金?
依據稅法相關規定,檢舉納稅義務人以匿報、短報或以詐欺及其他不正當行為逃漏稅捐者,一經查明屬實,稽徵機關應以徵起罰鍰之20%核算獎金給付檢舉人,但每案獎金最高額度不得超過新臺幣480萬元,而且稽徵機關會為檢舉人保守秘密,並於裁罰確定收到罰鍰後,才會通知檢舉人領取獎金。
檢舉人如果是公務員或執行稅賦查核人員之三等親以內之親屬不得領取獎金,另檢舉人如有參與逃稅行為,亦不給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