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繳納期間為108年9月1日至同年9月30日,稅款繳納方式有二,一是以現金或票據繳納,二是轉帳繳納。
以現金或票據繳納者,可持人工填寫之繳款書,或透過營利事業所得稅電子暫繳申報繳稅系統、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點選「線上服務/電子申報繳稅服務/自繳繳款書三段式條碼列印」列印附條碼之繳款書,至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繳納(郵局不代收)。若稅額在新臺幣2萬元以下者,繳款期限內可持附條碼之繳款書,至統一、全家、萊爾富及來來(OK)等4家便利商店以現金繳納。
採轉帳繳納者,則有以下三種方式:(一)利用晶片金融卡透過網路繳稅服務網即時扣款轉帳繳納。(二)使用工商憑證IC卡辦理網路申報並且以該營利事業之活期存款帳戶即時扣款轉帳繳納。(三)利用自動櫃員機(ATM貼有「跨行:提款+轉帳+繳稅」標籤)轉帳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