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6月15日起2年內購買符合規定之節能電器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稅額案件,採存款帳戶「直撥退稅」者,第一批已於108年7月9日撥入帳戶。
購買節能電器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稅額有2種退稅方式,一種是開立國庫支票退稅,另一種是利用存款帳戶直撥退稅。民眾如採用金融機構或郵局之存款帳戶退稅者,國稅局會將退稅款轉帳撥入指定帳戶,若民眾未採用金融機構或郵局之存款帳戶或填寫之帳戶無法撥入指定帳戶者,國稅局將另行開立退稅支票郵寄。
選擇存款帳戶直撥退稅是最安全且快速的方式,以第1批退稅案件為例,退稅款在108年7月9日當日即可直接撥入民眾指定之存款帳戶,且民眾填寫之存款帳戶,國稅局僅作退稅使用,不會作為其他用途使用;若選擇支票退稅者,國稅局將於108年7月17日依民眾申請時提供之地址郵寄支票,除須郵遞時間外,收到支票尚需至金融機構提兌,耗時又費力。
民眾購買節能電器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為縮短領取退稅款的時間,請民眾提供存款帳戶供國稅局辦理直撥退稅,除退稅款可早日入帳外,更不必擔心退稅支票遺失、忘記兌領或郵寄招領情事,同時可免去往返金融機構提兌的時間,敬請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