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10年6月28日召開納稅者權利保護諮詢會(下稱諮詢會)本年度第2次會議,由財政部次長吳自心主持,就稅制稅政議題徵詢委員意見。
財政部為精進納稅者權利保護官(下稱納保官)辦理納稅者權利保護案件(下稱納保案件)業務,由各地區國稅局挑選指標性案例,製成簡報與宣導短片,提報本次會議進行交流,會中與會委員對於納保官辦理納保案件成效予以肯定,並就公開設算租金收入標準、扣繳義務人制度合理化等各項議題,充分討論。本次會議委員所提建言及重點說明如下:
一、 建議讓納稅者知悉設算租金收入之依據及方式,減少徵納歧見。
二、 建議所得稅法之扣繳義務人,改由具經濟實力之「事業或機關團體本身」擔任,以符憲法保障財產權要求。
三、 建議檢討修正稅捐稽徵法與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下稱納保法),強化聽取各界法規修訂意見,凝聚修法共識。
財政部特別說明,諮詢會係依納保法規定設立,相關會議紀錄及成果報告將公開於該部網站「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該部表示「公平合理課稅」及「強化納稅者權利保障」為該部重視及努力方向,未來將持續透過諮詢會邀請關注財稅議題之專家學者及公會團體提供諮詢意見,作為精進稅制稅政重要參考,促進徵納雙方和諧,營造公平合理之租稅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