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建構電子化稅務環境,自106年起營利事業得以網路或媒體向所在地國稅局提示帳簿資料電子檔案。

為鼓勵營利事業利用網路平臺上傳或媒體遞送帳簿資料電子檔案,賡續推動電子化稅務環境,財政部已修正營利事業提示帳簿資料電子檔案作業要點,增訂帳簿資料電子檔案刪檔時點,於審查完竣開徵後,稽徵機關應刪除帳簿資料電子檔案,並於調帳函及營利事業所得稅核定通知書註明帳簿資料電子檔案刪除作業說明,以消除營利事業疑慮。

為響應節能減碳,鼓勵使用電子帳簿,歡迎營利事業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tax.nat.gov.tw)下載「營利事業電子帳簿上傳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