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未申報核定補徵案件,已運用電腦系統完成交查,將陸續於108年3月初寄發核定通知書及繳款書,繳納期間訂為108年3月16日至3月25日。

10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未申報核定補徵案件共1,000件,補稅金額3億3千萬餘元。納稅義務人收到核定通知書及繳款書,請仔細核對內容,如有疑義,於規定繳納期間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所在地之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申請更正。如核定通知書及繳款書內容無誤,請於繳納期限內繳納,以免逾期繳納遭加徵滯納金及利息。


目前繳稅管道非常多元,納稅義務人可持繳款書至各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郵局不代收),稅額2萬元以下可至統一、全家、來來(OK)及萊爾富等四家便利商店繳納,或使用晶片金融卡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進行轉帳繳稅。各繳稅方式,於繳款書背面說明皆有詳載,請參考運用。特別呼籲,補稅繳款書都是以雙掛號郵寄,絕對不會以電話或傳送簡訊方式通知納稅義務人至自動櫃員機依指示操作繳稅,請納稅義務人注意,切勿受騙上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