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接獲民眾電話詢問,因汽車汰舊換新而領到貨物稅退稅款,是否要課稅?

消費者依據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5規定,透過產製廠商或進口人向稽徵機關申請退還之新車貨物稅款,核屬政府補助性質。消費者如為個人時,該退還之新車貨物稅款係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10類規定之其他所得,並以收入之100%認列成本及必要費用,扣繳義務人免依所得稅法第89條第3項規定,列單申報主管稽徵機關;消費者如為營利事業時,則應列入取得年度之收入,依所得稅法第24條規定,計算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