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外籍旅客在臺旅遊期間增加消費,自105年5月1日起財政部委託民營退稅業者-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客戶分公司辦理外籍旅客購物退稅e化服務及特約市區退稅服務。

持非中華民國護照入境,且自入境日起在中華民國境內停留日數未達183日之外籍旅客,同一天內向同一家貼有「退稅標誌」之特約商店購買特定貨物,累計消費金額達新臺幣(下同)2千元以上,且自購買日起90日內攜帶出境者,即可於購物當日向該商店申請開立退稅表單,並可利用下列3種方式辦理退稅:

1.機場港口退稅:出境時託運貨物前至機場港口,利用「電子化自動退稅機具」或至退稅服務櫃檯辦理。自桃園國際機場出境之旅客,當次旅遊累計含稅金額在2萬4千元以下(不含現場小額退稅及特約市區退稅之消費金額),出境當日得於機場捷運線台北車站A1站辦理退稅。

2.現場小額退稅:同一日同一特約商店累計含退稅金額在2萬4千元以下,且當次來臺旅遊累計含稅消費金額未超過12萬、同年度多次來臺旅遊累計含稅金額未超過24萬元,得申請現場小額退稅。

3.特約市區退稅:出境前20日內,凡持退稅明細表均可向特約市區退稅服務櫃檯(臺北101、太平洋SOGO百貨忠孝店、新光三越百貨台北信義新天地A8館及高雄漢神百貨等)申請特約市區退稅。

熱門觀光景點周邊營業人及有意願加入民營退稅系統之營業人儘速洽民營退稅業者辦理,申辦成為特定營業人,以營造外籍旅客多樣化購物環境,購物退稅更加便利,共創商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