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08/01-【營所稅-報廢損失】營利事業在境外的固定資產或商品因故就地報廢要注意取具證明文件

隨著全球經濟國際化,營利事業在境外的固定資產因特定事故未達耐用年限毀滅或廢棄,或商品、原料、物料或在製品過期、變質、破損等因素,需於境外就地報廢者,除可委請本國會計師於查核簽證報告核實認定其報廢損失外.....

105年08月01日
105/04/12-【營所稅-退休金】營利事業應如何認列職工退休金費用

非適用勞動基準法之營利事業定有職工退休辦法,或依規定設置職工退休基金,每年度得於規定限度內,提列職工退休金準備或提撥職工退休基金,以費用列支,惟以後職工退休或資遣,依規定發給退休金或資遣費時,應先沖轉.....

105年04月12日
105/04/11-【營所稅-交際費】營利事業招待客戶之餐費或禮品餽贈支出,應列報交際費並計算限額

營利事業為拓展業務而招待客戶或餽贈禮品的支出,應以交際費列報,並依所得稅法第37條及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80條規定計算限額,不得列報其他費用。【舉例說明】國稅局查核102年度結算申報案件時,發現甲.....

105年04月11日
105/04/06-【營所稅-海外薪資費用】營利事業列報派駐海外人員費用,除有僱用及支付薪資之事實外,仍應證明其為經營本業及附屬業務所必須

營利事業列報員工薪資支出,除需有僱用及支付薪資之事實外,應先證明員工所從事之工作為經營本業及附屬業務所必須,其支出對價所創造之收入,已全數貢獻(直接或間接)營利事業,且符合費用認列之真實、必要及合理性.....

105年04月06日
105/01/15-【營利事業所得稅】水污染防治費用之繳費義務人,得以金融機構、便利商店收繳核章之證明作為其報稅支出憑證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自104年5月1日起依水污染防治法徵收水污染防治費,以有效預防水污染情形,為順利於104年7月1日起全國繳費義務人繳交水污費,該署規劃由繳費義務人依「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規定,填具水.....

105年01月15日
105/01/14-【營所稅-兌換損益】營利事業列報兌換損益應以實現者為限

依據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29條及第98條規定,兌換損益應以實際發生者始能列報為當年度損益,若只是因匯率調整而產生之帳面差額,免列為當年度收益,亦不得列計損失。【舉例說明】國稅局於查核甲公司102年.....

105年0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