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1144條有關各繼承人應繼分規定之目的,係在繼承權發生糾紛時,得憑以確定各繼承人應得之權益,如繼承人間自行協議分割遺產,致部份繼承人取得較其應繼分為多之遺產者,民法並未予限制;因此繼承人取得遺產.....
依稅捐稽徵法第35條規定,納稅義務人不服稅捐核定處分,依核定稅額通知書所載「有」應納稅額或應補徵稅額者,應於繳款書送達後,依繳款書所載「繳納期間屆滿之翌日」起算30日內申請復查,如「無」應納稅額或應補.....
納稅義務人接獲稽徵機關核課稅捐行政處分,如有不服,得依法定行政救濟程序申請復查、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等,其中申請復查及提起訴願的法定期間,雖同為30天,但規定之起算點並不相同。依稅捐稽徵法第35條規定,.....
又到了5月份所得稅申報季節,營利事業於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應檢視所填報之行業代號是否正確。每年都有部分營利事業於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未依實際營業項目填報適當行業代號,或是填列錯誤、不存在的行業.....
民眾購買保險作為個人投資理財或租稅規劃時,宜詳加留意遺產及贈與稅法之相關規定,其行為若涉及贈與情事,應依規定辦理贈與稅申報。按保險法第3條規定,要保人負有交付保險費義務,同時也是對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
為降低納稅義務人蒐集各類所得資料成本,財政部於今(108)年賡續試辦國內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線上查詢107年度所得資料作業,所得人自108年4月26日起至5月31日止,可憑符合規定之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