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稅應納稅額在30萬元以上,納稅義務人確有困難,得於納稅期限內,就現金不足繳納部分申請實物抵繳。最近受理遺產稅實物抵繳案件時,發現部分民眾誤以為只要稅額30萬元以上,即可申請實物抵繳,其實申請實物抵.....
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如贈與財產予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第1項所列特定人,應視為被繼承人之遺產併入遺產總額申報遺產稅。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第1項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財產予其配偶、或民法.....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贈與配偶之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課稅,另每年贈與免稅額220萬元內之財產亦免課贈與稅。但若以上的贈與行為係發生於贈與人(即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對象為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及其配.....
財政部於108年11月15日發布「遺產稅跨局臨櫃申辦作業要點」,自108年12月1日起實施,符合規定之遺產稅申報案件,不再受被繼承人死亡時戶籍限制,只要備齊應檢附的證明文件,可就近至任一國稅局所屬分局.....
被繼承人死亡時遺有財產者,不論有無應納稅額,納稅義務人應填具遺產稅申報書辦理申報,若有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之減免扣除或不計入遺產總額者,依同法施行細則第20條第1項規定,亦應檢同有關證明文件一併報明。.....
繼承人申請以被繼承人存放於金融機構之存款繳納遺產稅,參照遺產及贈與稅法第30條第7項規定,可由繼承人過半數及其應繼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或繼承人之應繼分合計逾2/3之同意提出申請。稅款繳納應以現金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