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稅及贈與稅跨局臨櫃申辦服務已於108年起全面上路,對於符合特定條件之申報案件,民眾可就近至任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辦理申報,並由受理單位提供「收件、核定及發證」之整合性服務,不再受戶籍所.....
納稅義務人取具農業主管機關核發的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向國稅局列報遺產稅農業用地扣除額或申請核發贈與稅不計入贈與總額證明書,承受人(即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受贈人就該承受或受贈之土地應繼續作農業使用.....
委託人、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提供財產,成立、捐贈或加入符合規定之公益信託者,應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相關規定向被繼承人或贈與人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報遺產稅或贈與稅。依財政部109年1月16日台財稅字第10.....
夫妻間相互贈與的財產,免課贈與稅,如果贈與人於贈與後2年內死亡,該被繼承人(即贈與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的財產,應併入遺產總額申報遺產稅,但不計入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範圍。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
財政部108年11月15日發布「遺產稅跨局臨櫃申辦作業要點」自108年12月1日起實施,符合規定之遺產稅申報案件,不再受被繼承人死亡時戶籍所在地限制,只要備齊應檢附的證明文件,可就近至任一國稅局所屬分.....
經常居住我國境外的國民及非我國國民死亡時,該被繼承人在我國境內不論有無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如子女),不得自遺產總額中扣除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條第2項及第17條第2項規定,.....